路灯灯杆颜色统一,并与周边建筑、山体等环境风貌相协调,推荐选用灰色系,推荐色号为“RAL7015 板岩灰”。
通过增强路灯照度、清除遮挡等方式,尽量增加路灯间距,减少灯杆数量,达到净化视线、节能环保、节省投资保证亮度等多重目标。
注: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15)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灯间距、平均亮度维持值和平均照度维持值。当采用其他排列方式时,可对灯间距进行相应调整。
三、多杆合一,智慧管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道路杆件设施“多杆合一”建设,减少路面立杆和设施分散,控制智能设施占地面积,释放公共空间资源。同时运用 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城市照明智慧化、集约化发展。
(一) 道路与场地收水设施建设应保证排水、交通及设施结构安全,在保证收水效率的同时兼顾整洁美观。
(三)道路与场地收水设施设计流量应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规定,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确定,对人口密集易积水区域采用规定设计重现期上限。(四) 城市道路雨水口流量及间距应根据计算确定,雨水口应根据各地养护经验设置沉泥槽。
( 五) 通道及场地等收水设施建设宜采用排水沟,排水沟高度一般预留不少于 10cm 超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成品排水沟。
(六) 道路与场地收水设施建设应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与海绵设施合理衔接。
城市道路雨水口一般用于市政、小区道路,雨水口型式 分为平算式、偏沟式、联合式、立算式四种;按算数分为单算、双算、多算,应根据流量、道路形式和场地选用。
排水沟是一种用于引导和排放水流的人工渠道或沟渠系统,适用于人行通道、下穿车道及公交站雨水排放,一般为明沟有算式,可分为传统排水沟与成品排水沟。
成品排水沟通常包括一体式线性排水沟和缝隙式线性排水沟等。一体式线性排水沟主要适用于高速公路、市政、小区道路、隧道、工业场地、港口、机场等;缝隙式线性排水沟主要适用于铺装广场、步行街、景观绿化等。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建居住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置工作的通知”,现就图审和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要点指引如下,请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设计单位对配建设施承担设计质量责任。配建设施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可施工要求。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根据本指引进行设计。
(三)充电设施的选址应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消防及防火排涝等公用供电设施,且符合方便电源接入的要求。
(四)新建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计图纸应满足100%配建要求进行防火及配电设计。
(五)新建居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按照地下车库慢充交流桩(额定功率 7kw)占比总车位 100%,地上以快充直流桩(额定功率30-60kw)根据需求配置。
(六)对于预留安装条件情况,设计图纸应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设计到位,满足计量的要求。
(七)图纸审查单位出具的《图纸审查合格书》中应明确充电设施土建、设备等设计情况。对未设计新能源充电设施或设计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预留安装条件的情况下,配电房空间、变压器容量、台数、低压柜,电力桥架、配电箱、保护套管等均应施工到位,同步竣工和验收。
(三)充电设施、配电部分、充电连接装置、充电接口互操作性、通信协议一致性应符合验收要求。
(四) 现场核查设备底座,支架坚固完好,金属部位无锈蚀,各部分接地良好,运行声音无异常。
(八) 现场所有软、硬件设备型号、配置、数量和技术参数应符合审查合格技术文件的要求。
一、交流桩:输出为交流电源,单台交流桩常用功率宜为 7kW(慢充桩),引入 220kV 交流电,用于家用车和具有较长停住时间的车。
二、直流桩:输出为直流电源,单台直流桩常用功率为30-60kW (快充桩),引入380kV 交流电,主要用于社会车辆或不具有较长停留时间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