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金森片区EPC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1、项目概况:临沂市河东区金森片区EPC建设项目,北至凤翔街,南至凤仪街,西至温泉路,东至顺达路。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商业开发。工程总投资约 100000万元。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7、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人员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临沂市河东区空港商务片区小李庄城市更新EPC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1、项目概况:临沂市河东区空港商务片区小李庄城市更新EPC建设项目,北至解放东路,南至金雀山东路,西至东兴路,东至正阳路。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商业开发。工程总投资20亿元。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施工:包括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7、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注: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项目人员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